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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說:曾野綾子的著作《晚年的美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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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坐妞妞的時候,看到公視節目《有話好說》剛好提到安寧緩和醫療的話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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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話題我和Ando-san、二哥都提過(這篇文章有詳述)。

不過Ando-san老說,雖然我們自己是這麼想,

但是到了急救關頭,親人大多因為不捨,不願意放棄急救,

當事人的自己通常又都處於昏迷無法表達意見,

所以執行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難度,很可能事與願違。

不過反正我三不五時一再重申我的立場,

希望真的遇到狀況時,家人能夠尊重我的選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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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天看到節目之後,發現原來89年就有立法可以預立意願書(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),

這幾年因應社會環境,陸續調整修改條例。目前最新的版本似乎是99年修訂的。

二十歲以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,可將是否放棄急救的意願登錄在健保卡中,

發生狀況時醫院查看健保卡即可知曉病人自身的選擇,

不必讓親人陷入天人交戰的抉擇,還生命尊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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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
- 公視《有話好說》,2011/05/19節目主題:一路好走 告別人世前的注意事項?

- 衛生署《安寧緩和醫療業務及醫學倫理

- 穆景南老師的文章《流轉不息的愛

- 我的文章:2009/05/12《正視生命的最後一堂課

- 我的文章:2010/04/01《從此,皮夾裡多了這張卡

- 我的文章:2010/03/29《Seven Pounds與器官捐贈

- 我的文章:2009/04/18《送行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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